年代文的知青(3)(1 / 1)

闫娟娟一听,可高兴坏了,“谢谢爹,我记知道爹是最好的了!”

大队长看到自己闺女这么高兴,也是无奈,叹了口气,说道:

“你先去吃饭,等明天那个杨知青过来了,我和他好好聊聊。”

闫娟娟此时正沉浸在这兴奋之中立刻点了点头,跑出去,端起饭也就吃了起来,因为将近两天没有吃饭了,闫娟娟肚子早就饿了,此时终于放开了吃。

因为大队长的同意,第二天一早,闫娟娟就来到知青点。

此时杨正还没起床,闫娟娟的到来,让其他一些眼红的女知青很是不舒服。

“这一大早的的,闫娟娟同志过来,是不是不太合适啊。”

“你不知道,闫娟娟同志可是为了咱们杨知青都绝食了!”

这两个本就对杨正有想法的女知青立刻冷嘲热讽起来。

闫娟娟并没听懂她们的意思,笑着说道:

“我爹同意了我嫁给杨知青,这不让我过来喊他要是去我家吃饭呢!”

闫娟娟这话一出,这两个女知青脸上别提多么难看了。

正好这个时候杨正也醒了,推开门就看到了闫娟娟。

因为想要立刻和杨正分享这个好消息,闫娟娟可谓是一晚上都没有睡觉。

“闫同志,你怎么来了?”

一打开门,杨正就看到了闫娟娟,也猜到了肯定是大队长同意了这门亲事。

闫娟娟一看到杨正穿着白衬衫,睡眼惺忪,很是不好意思。

“杨,杨知青,我爹同意了,他让我来告诉你,晚上去我家吃饭。”

闫娟娟低着头,忍不住的想要抬头偷偷看一眼杨正。

杨正微微一笑,说道:

“好的,谢谢闫同志。”

随后闫娟娟就跑去下工了,杨正依旧是慢慢悠悠的收拾了一圈,才往地里走去。

晚上,杨正回到了自己的住处,简单的洗了个澡,随后换了身干净的衣服,就准备往大队长家里走去。

刚到门口,杨正停住了脚步,随后又回到了房间,从角落里拿出了一罐麦乳精。

这个还是当初来这边的时候,自己父母偷偷给塞的,曾经杨正对这些东西可是喝的够够的,可是来到这里,连吃饱都是问题,更别提说这个麦乳精了。

拿这个上门,也是很有面子的了。

随后杨正来到了大队长家里。

此时队长媳妇正在院子里和闫娟娟一起带着小孩儿玩,厨房里闫娟娟的大嫂二嫂和在忙着,而大队长正在大厅里坐着,抽着这个年代所特有的1角3分的“大红鹰”。

这个也是奢侈品,还多亏了那两个在县里做工的儿子,才搞到的。

杨正一进门,闫娟娟就立刻站了起来,激动的说道:“杨知青你来了啊。”

杨正点了点头,随后把手里的麦乳精递给了队长媳妇儿,说道:

“婶子不好意思打扰了,没什么好东西,这个你拿着吧。”

队长媳妇一看是麦乳精也是一愣,随后笑着说道:

“来就来,客气什么,快进屋,你叔在屋里呢。”

嘴上这么说着,拿着麦乳精的手却不自觉的用了力,这个可是好东西,下了决定,等这个杨知青走了,给自己大孙子和宝贝闺女都冲一碗。

杨正看了看闫娟娟,对她点了点头,随后就进了屋子。

大队长一看到杨正,脸上并不好看,“坐吧。”

杨正也是乖乖的坐着。

“杨知青来我们这儿有多长时间了?”

大队长问道。

杨正也是不卑不亢的答道:

“不久,也才一个多月的时间。”

“一个多月啊,那还是挺短的,那你在这边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?”

队长也是客套的问着。

“叔,这里的人都很好,对我也是照顾没什么不好的地方。”

“嗯,没什么困难就好。”

队长看着这个杨正,真的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,要不是想到了自己宝贝闺女,根本是理都不愿理睬。

“杨知青,听我家娟娟说,你想要娶她,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儿?”

大队长看着杨正不错过他的任何神情。

杨正点了点头,“是的,闫娟娟同志为人善良可爱,很是惹人喜爱,我对闫娟娟同志也是真心的。”

大队长一听杨正夸自己宝贝闺女,也很是得意,别的不说,闫娟娟在这周边哪个不想娶,因为家里人宠着,闫娟娟几乎没有做过什么家务活,地里的活,也都是她爹和她哥跟着一起做,所以和村子里其他女生相比,闫娟娟的皮肤那是又白又嫩。

再加上闫娟娟长得也是好看,水灵灵的眼睛,看着就让人喜欢,更不用说,闫娟娟他们家的条件了,在这个村子那也是独有的一家。

“你想娶我们家娟娟,我们这个做父母的尊重儿女的选择,但是我们也不是盲目自信,我们家娟娟虽然很优秀,但是杨知青我们也知道你是城里来的,什么样的没见过,所以不知道杨知情者为什么一定是我们娟娟。”

杨正心里想着,因为这边条件最好的就是闫娟娟了,城里的再好,现在对于自己来说,那都是空气,哪里有眼前的来的靠谱。

“队长你客气了,闫娟娟同志很优秀。”

大队长很是得意,所以对杨正也是没有在继续的为难杨正了。

此时大队长直接对杨正说道:

“杨知青,我们家娟娟想要嫁给你,我不会多说什么,但是你也知道,我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,如果你敢对她不好,就别怪我和娟娟的三个哥哥不轻饶你,还有我们家娟娟就像是在蜜罐里长大的,你必须要好好的对待她。”

杨正自然不会多说什么,“我会对闫娟娟同志好的。”

大队长也是满意的点了点头,随后说道:

“我也知道,你作为一个知青,在这里也没有固定的住处,这样吧,你们结婚后,就搬过来吧,娟娟现在的那个房间也不小,到时候再重新装一下,就当做婚房,不知道杨知青,你有没有什么想法?”

杨正立刻说道:

“一切都听队长的,我没什么意见。”

大队长很是满意,“既然这样,你也不要再喊我大队长了,就喊我一声叔,等到你们结婚之后再改口吧。”

“好的叔,叔也是,别一口一个杨知青了,就喊我名字吧,我叫杨正。”

正好这个时候,队长媳妇儿也喊了,“别聊了,饭也做好了,准备吃饭吧。”

大队长起身,对杨正说道:

“走吧,出去吃饭。”

杨正自然不会拒绝,有一顿免费的饭可以蹭,他才不会错过呢。

因为杨正过来,村长媳妇儿把过年腌的肉也割了一点儿下来对着辣椒炒,还有家里地里的青菜,炒了一盘,再加上今天闫娟娟大哥从河边抓了一条鱼,也被他媳妇红烧了,总的来说,这顿饭很不错,六七个菜。

而且主餐是米饭,虽然不都是纯大米,里面掺着粗粮,但是对于这两天都是啃着红薯的杨正来说,这个真的已经是人间美味了。

不得不说,闫娟娟这一家人还是很有规律的,做的位置都是安排好的,根本长幼,队长坐在了正席,而队长媳妇儿就坐在他的身边。

因为今天是来了客人,就安排在队长的另一边。

“杨知青,这乡下地方也没什么好的可以招待,你也别介意啊!”

队长媳妇儿说着,毕竟她也知道杨正是城里来的,之前也听村里的妇女说了,这城里来的知青各个都挑剔这呢。

这也得从他们来的第一天说起。

因为知青大部分都是因为家里被批才被送过来的,在来这里之前几乎都是富家子弟,平时住的吃的,都不会差。

而这个地方可谓是穷山僻壤,来的时候,知青们还是坐着村里唯一一辆拖拉机过来的。

特别是他们看到知青处的样子,各个嫌弃的不行,4还有的当场就耍脾气。

所以,这队长媳妇儿就害怕杨正这个知青也是这个样子。

杨正根本不在意的摇了摇头,“不会,这个很好吃。”

说着,还不忘记把鱼肚子给夹到了碗里,嘴里可没有少吃一口。

闫娟娟嫂子们看到都很不舒服,平时这鱼肚子不是给孩子吃,就是给闫娟娟,她们就算是有怨言,也不敢多说什么,今天竟然落入了一个外人嘴里,她们很是不高兴。

但是看到闫娟娟一脸欣喜的看着杨正,这嫂子们也不敢怎么发作。

那一碗的腊肉,一大半都进了杨正的肚子里,队长也没多说什么毕竟来者是客,更不用说,平时对于杨正的那些传闻,大家也是有所耳闻,只要他能够对自己闺女好,多吃就多吃吧!

吃完饭,此时,外面的天已经彻底的黑了,在加上乡下这个地方真的是没有一丝丝的亮光,队长还是很仁义的,把家里的手电筒拿给了杨正。

等到杨正一离开,闫娟娟立刻拉着大队长又开始撒娇问道:

“爹,你今天和杨知青都说了什么啊?”

大队长看到自己宝贝闺女一上来就问关于那个男人的,有些不开心了,“怎么,害怕我吃了他不成?”

闫娟娟也是立刻说道:

“怎么会,我这不是好奇嘛!”

“哼,好什么奇,我可告诉你,你可得要给我长点心,别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。”

闫娟娟听到自己父亲这么说,也是脸一红,“爹,你说什么呢,我和杨知青可是很守规矩的。”

“知道就好。”

随后,队长媳妇儿就把闫娟娟叫了过去。

“娟娟,这个是刚刚杨知青拿过来的,你快尝尝。”

看着面前这一晚麦乳精,闫娟娟很是意外,随后小心翼翼的舔了一口,因为这个东西真的太珍贵的,一般人家根本舍不得喝,所以闫娟娟也是很少才会喝一次,上一次还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呢。

“娘,好甜啊!”

队长媳妇儿听大的闫娟娟这么说,很是高兴,笑着说:

“甜吧,以后每天晚上给你和大毛一人一碗,不过,你可得记住了,别说漏嘴,让你那三个嫂子知道,还不知道怎么闹呢。”

闫娟娟立刻点了点头,她知道家里爹娘和三个哥哥对自己都特别的好,曾经三个哥哥没有结婚的时候,家里什么好的都是留给自己,等到他们三个结过婚之后,就不一样了,自己多吃一些,三个嫂子就开始各种的闹了。

“知道了娘!”

而杨正拿着手电筒回到知青处的时候,那些其他的知青正聚集在一起聊天。

“杨知青回来了啊!”

其他知青打着招呼,杨正也是礼貌的笑了笑。

“大队长叫你过去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儿啊?”

大家毕竟都在一个村,什么事情都会有所耳闻,本就无聊的生活,八卦仿佛是他们唯一的乐趣。

杨正笑了笑,“是啊,等过段时间,我去队长家里提亲,等到我和闫娟娟同志结婚的时候,一定请大家喝喜酒。”

一听杨正竟然真的要娶闫娟娟,大家开始议论纷纷。

“杨知青,你可要考虑清楚了啊,你这个未来是要回城的,娶了个农村妻子,等到回去的时候,会不会被人笑话吧啊。”

一个男知青说道。

杨正说道:

“没事,等到有回城的机会,我一定带着妻儿一起回去,再说了,闫娟娟同志是一个有主见的女同志,等到有机会我会亲自教她学习,到时候可以一起进步。”

杨正都这么说了,其他人也不能在多说什么了,毕竟回城的机会是寥寥无几,而闫娟娟又是队长的女儿,怎么衡量,都是有利的。

杨正回到了房间,就把门给关上了,随后把自己的柜子打开,这里面的东西杨正从来没有打开过,毕竟都是自己当初没有被抄家的时候拿出来的。

打开一个包袱,杨正就看到了一套金首饰,这个在这个时候可是十分的值钱。

随后还有一些外汇和现金。

杨正拿了一百块钱,随后想了想又拿了一个金镯子出来。

一百块钱在这个时候当做礼金已经是很少的了,更不用说杨正还打算把金镯子送给闫娟娟,在这个年代真的是十分的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