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六章 被寄生的氪星人(1 / 1)

漫天飞舞的血肉碎片中,有一块好巧不巧,刚好落在琳达的胳膊上。

就像埋在泥缸里的豆芽,春雨后的竹笋,在水分和养料的滋润下,开始发芽、生长,以极快的速度蹿生。

眨眼的功夫,指甲盖大小的肉块就变成拳头大小的肉瘤。

肉瘤沾黏在皮肤上,疯狂吞噬她的生命力。

巨大的虚弱感从体内传来,女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疲惫,四肢仿佛灌了铅,氪星人的力量完全使不出来,眼前甚至出现幻象。

约书亚痛吼着,狂怒中夹杂兴奋,它感受到琳达体内那庞大的生命能量,就像一盘冒着奶油香味的水果蛋糕,忍不住补上去。

掠夺、吞噬……

无尽的生命力流进身体,他的身体极速膨胀,变成巨大的紫色肉团。

“该死!”

卢克脸色大变,纵身一跃,半空中和幽灵1号合二为一,脚底喷出蓝色光焰,飞速冲到琳达面前,

“滚!”

右手绿炎沸腾,一记重拳打在约书亚的腹部。

轰!

绿炎化为火柱,洞穿肉体,带出两个粘连的灵魂虚影,虚影在火柱扭曲、挣扎,

啊!!!

惨叫接连响起,一个属于人类,一个高昂、尖锐,宛如昆虫哀鸣。

灵魂被焚毁的痛处是如此剧烈,约书亚不得不松开手臂,惊恐地看了卢克一眼,转身向远处奔逃。

卢克本来要追,看到琳达手臂上不断变大的紫色肉瘤时,只能停下来,伸出被绿炎包裹的手掌,用力把肉瘤扯下来。

肉瘤宛如活物一样在手里挣扎,甚至化为液体试图渗入装甲缝隙。

“这到底什么玩意?”

卢克又惊又怒,连忙脱下碗甲,抱着琳达向别墅飞去。

顺着电梯来到地下室,把头发开始灰白的女孩放在理疗床,

“艾娃!取出三号试剂!”

“知道,少爷。”

化为机器人管家的艾娃走到实验台前,从冷冻箱里取出一瓶紫色溶剂样本,这种样本是从封存寄生虫的陨石碎片中提取的,可以阻止寄生虫分裂、大大延缓它的生命活性。

这时,琳达也苏醒过来,右手按着脑袋,脸色很痛苦,

“好难受,我这是怎么了?”

“别乱动!”

卢克掰开她的嘴巴,把三号试剂灌进去,

“你给我喝了什么,好苦!”

“不想死就闭嘴。”

卢克冷冷地看了她一句,打开透析仪,全面检查她身体状况,氪星人的身体不同于人类,庞大的能量赋予细胞强大的抗性,基本上免疫所有病毒、微生物、细菌的入侵,即便外星寄生虫,也难以在她体内扎根。

可很难,不代表不能做到。

很快,透析结果出来了,除了胳膊,她身上还有六处地方被入侵,部分表皮细胞甚至被同化,进入裂变阶段。

卢克把图片交给琳达,沉声道,

“你的身体太硬,一般手术起不了作用,只能靠你自己,用热射线把这六处变异细胞全部摧毁。”

琳达挣扎着坐起来,看到干瘪、布满皱纹的手臂时,顿时呆住了,

“我的手…怎么会,为什么会变成这样。”

“这不可能!”

女孩惊慌失措,连忙往脸上摸,手指快要触碰到脸蛋时,被卢克拦下来,

“没事的,会恢复的。”

琳达:“……”

“我现在是不是很丑?”

卢克耸耸肩,“没想象的那么坏,你可以设想一下自己四…三十年后的样子。”

“三十年!”

琳达喃喃自语,下意识地往脸上摸去,卢克再次拦住她,

“相信我,会没事的,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摧毁体内的变异细胞,不然它们很可能在你体内扎根,把你变成约书亚那样的怪物。”

一句话让琳达骤然惊醒,连忙扯开衣服,按照图片显示,用热射线把六处被外星虫入侵的变异细胞体烧毁。

卢克打电话通知后厨,让他们准备二十人份的食物。

海角别墅不但有最现代化的智能设备,还配备了一支专业素质极高的管理团队,包含厨师、是从、理疗师、家政妇、佣工、园丁等等,为此,卢克每个月要向他们支付高达三十万美元的佣金。

很快,满满一桌子美食送到地下室。

肚子饿的咕咕叫的琳达冲过去大口吃喝,随着能量补充,她的身体也开始恢复正常,脸上的皱纹消失了,皮肤恢复到以往的光滑、红润,头发也变成金黄色。

“氪星人都是怪物!”

卢克心中自语,若是普通人变成那样,一辈子就完了,根本不可能恢复,他们却不同,只要有太阳、有食物,就能找回失去的生命力。

足够二十位成年大汉饱餐的美食,琳达一人就吃的干干净净,吃饱喝足后,连忙冲到镜子前,看到镜子里那张青春靓丽的面孔后,长长地松口气,

“还好,终于恢复过来了。”

“可恶的家伙!”

女孩咬牙,一拳打在墙上,

砰!

墙壁直接被洞穿。

卢克很是无语,“在找到对付他的方法前,你最好忍住心里的火气,不要与他碰面,下一次就没这么好运了。”

“我能打败他。”

琳达回过头,恶狠狠地说道,“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,力量、速度都不行,要不是那恶心的能力……”

“你自己也说了,要不是,问题是他确实拥有。”说到这里,卢克的脸色变得极其阴沉,“丹弗斯小姐,战斗开始前,我叮嘱过多少次,不要有身体接触,不要近战,远程消耗他,你呢?你做什么?”

卢克走到她跟前,居高临下地瞪着她,

“你那自大、高傲的个性什么时候能改改,那是战斗,不是小孩子过家家,你要是出事了,我该怎么办?”

女孩哼了一声,别过脑袋,脸上写满不服。

卢克无奈地摇摇头,都十八岁了,[铅笔小说 .qb.]还这么叛逆。

……

大都会南五十英里,有一座繁华的鱼镇格兰卡尔。

小镇成立于八十年前,由于靠近大都会,又是深水区,使得本地渔业异常繁荣,是远近闻名的富裕之乡。

每年的圣诞节假期,小镇渔民都会凑在一起举行喝酒比赛,对于经常在海上漂泊的他们来说,朗姆酒是必备之物,渐渐地,朗姆酒就成了小镇的一项传统。

今年也不例外,上百个渔民聚在本地最大的酒吧里,一个个光着膀子,为擂台上疯狂灌酒的人纵声高呼。

夜色渐渐加深,不知不觉来到晚上九点半,赢得大赛冠军的戈尔多抱着奖杯踉踉跄跄地回家。

他的家位于小镇北部,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。

到达家门口时,戈尔多熟练地打个口哨,预想中的犬吠声没有传来,反而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萦绕在鼻尖。

四周很安静,安静的有些吓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