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有鹰岂能无犬乎?(1 / 1)

榆中大校场之上,韩炜成功的将湟中义从的热情调动了起来。而湟中义从也相信韩炜说的话,这个少年的魄力在李文侯死的那一刻便崭露无遗。他们都明白,韩炜,这是一个要称霸凉州的人。

韩炜示意安静下,再次说道:“现在,我任命赵云为湟中义从的主将,杨驹为司马。他们二人的实力,想必诸位也都很清楚。当然,我依旧遵从强者为尊的规矩,不服气的都可以前来挑战,胜者自然可以统领你们。”

“公子,我们服气赵云将军的本事,也服气杨驹。”那个叫房当的羌族小伙第一个说道。

“是呀,我们服气,赵将军能杀李文侯,自然是最强的。”

“放屁,还是咱们公子最强!”

…………

紧接着,众人纷纷附和,表示没有异议。

韩炜很满意,接着说道:“那么现在,都说说除了疆场厮杀以外,你们还有什么本事?”湟中义从汇聚了各个外族的精英,而韩炜隐隐觉得,这些外族肯定会有惊人的技艺。

可众人面面相觑,不明白韩炜此话何意。

还是杨驹有些见识,即刻说道:“公子,你问的是不是诸如攀山凫水这类的本事?”

“嘿,你还真是一族的王子呀。有些见识,不错,就是这个意思。”韩炜说道。

杨驹听后,拨开人群,把一个小个子一把拉了出来,向韩炜说道:“公子,这家伙名叫乌落,匈奴人,擅长驯鹰。当年就是替李文侯喂鹰的,后来李文侯嫌弃喂鹰太废肉食,就不准再喂了。”

韩炜听后眼前一亮,看着这个匈奴小个子,即刻问道:“乌落,你当真会驯养飞鹰?”

乌落操着一口生涩的汉语说道:“公子,我们祖辈喂鹰,我的祖先曾给冒顿大单于喂过鹰。”虽然说话不流利,但可以看出他脸上的骄傲,意味着他并没有撒谎。

“嗯,我相信你。”韩炜拍了拍他的肩膀,表示鼓励。又问道:“那养鹰很费时间吗?”

“回公子的话,虽然喂鹰费时费力,但要成了,会有很大的用处。围猎的时候自然不用说,鹰可以捕捉猎物。还有打仗的时候,如果两个部落离得太远,就可以用鹰来传信。”乌落说不好汉话,可他还是把主要的用途说了出来。

韩炜大喜过望,即刻说道:“乌落,给你一年时间,若是你能把鹰驯养成功,我就赐你姓韩,从此做我的家将。”

乌落听后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,以及其他湟中义从亦是如此,这无疑是一种殊荣。若能获得韩炜的垂青,那他从此以后便是汉人籍了。就意味着也能累计功勋,擢升军职。

不管是谁,只要是湟中义从的一员,还不曾脱离奴隶的籍贯。从段颎开始,湟中义从都是奴隶的身份,打仗时充当炮灰,而且还不能迁升军职,内部的权力划分,都是强者为尊。

乌落跪伏于地,阵阵的磕头。韩炜示意让他起来,而后对其他人也说道:“杀敌立功者,都可以脱离奴籍,登记为金城郡的百姓,这也是我对诸位的诚意。一万三千人,分为十三部,每一部我都会安置一名功劳书记,来记录你们的功勋,杀敌十人者,便可以脱离奴籍。听明白了吗?”

“明白!明白!明白!”又是一阵激动人心的欢呼。

韩炜再一次示意停止呼喊,又说道:“还是以湟中义从的传统,强者为尊。你们分成十三部,每一部要选出一名实力最强的为队率,报于杨驹司马。明日点卯之时,由赵云将军宣布。现在就可以开始了,注意要点到为止,不要伤及性命。”

说完,杨驹便开始行使军司马的权利了,他把所有人分为了十三部,逐个进行较量。

韩炜带着赵云,离开了大校场。在回府的路上,韩炜对赵云说道:“子龙,当年在通明观我曾答应你,会让你统率大队人马驰骋疆场,可现在却让你率领一群羌胡为部曲,委屈你了。”这话也是发自他的内心深处,毕竟赵云在他心中的地位着实不低,加之怕赵云对外族嗤之以鼻,所以韩炜要把话说明了。

赵云微微一笑,并没有不悦的神色。而是郑重其事的说道:“公子,你多虑了,所谓英雄不问出处。你不是也讲过,要让他们成为金城百姓,既是金城百姓,那便是我大汉子民。你还说过,没有种族之分,只有湟中义从。既然如此,又有什么两样呢?”

韩炜很感动,不成想赵云竟然如此善解人意。可他还是担心赵云有什么心理包袱,又说道:“可子龙……”

赵云马上打断他,又笑道:“嘿嘿,一万三千人呢!可不是小数目呀。大汉校尉也不过如此。”

韩炜听后,这才放心。看来赵云是真的没问题了,二人有说有笑回了府邸。接下来的几天里,湟中义从的一切都井然有序,十三部人马也分配完毕,韩炜又叫梁兴安排了十三个身手不错,且读过书的精锐出任湟中义从的功劳书记。并交待他们要公平公正,不要刁难任何人。

当一切尘埃落定,赵云作为湟中义从的主将,再次忙碌了起来。而且要求搬到大营去住,韩炜再三阻拦,可最终拗不过他,只好作罢。

这一日清晨,韩炜起了个大早,赶到了大营。刚进校场,就看赵云在指点湟中义从操练,时不时的纠正他们的动作。而杨驹呢,也落得清闲靠着点将台打盹儿。韩炜过去朝着他就是一脚:“杨司马,睡得可好呀?”

杨驹正要发怒,可一睁眼发现是韩炜,便咧嘴直笑,跑到队伍中间去了。看到杨驹吃瘪,队伍中也停止了操练,嘲笑杨驹。韩炜摇了摇头,也不追究,对众人说道:“继续操练,看什么看?都想挨上一脚吗?”

湟中义从收起笑脸,继续气势如虹的操练。赵云带着杨驹此时也到了韩炜身边,杨驹生怕韩炜再给自己来一脚,便躲在赵云身后,怯生生的看着韩炜的一举一动。

赵云也不在意杨驹,开口问道:“公子可是有事?”

“嗯,叫乌落跟我走一趟,今天开市了,去逛逛。听说有卖武威金雕的,正好买来让乌落驯养。”韩炜显得很兴奋,这是清风昨日去市肆上采买带回来的消息。

乌落刚来到了韩炜身边,杨驹突击插嘴说道:“公子,有个弟兄是白狼族,擅长豢养獒犬。”

韩炜一听更加兴奋,即刻说道:“快叫他出来。”

“狼崽子,快过来,有大造化啦!”杨驹扯着嗓子喊道。

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从人群中飞奔而至,单膝跪地给韩炜见礼:“狼崽子见过公子!”

“哟呵,这汉话说的不赖。你叫什么名字?”韩炜对这少年颇有好感。

“没有名字,都叫我狼崽子。”这少年爽利的一笑。

韩炜一看是时候展现他起名字的技术了,即刻说道:“既然如此,你是白狼族,就叫韩狼吧。”

韩狼很聪明,即刻磕头谢恩道:“多谢公子赐名。”

乌落见韩狼直接被收为了家将,满脸苦楚。毕竟,韩炜答应了他赐韩姓,收为家将。可现在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了。

韩炜显然没有忽略乌落,即刻也说到:“韩落,你有什么不满吗?”

“乌落不敢。”说着,乌落跪了下来。乍一想,暗自说道:公子刚才叫我韩落?真的吗?

就在此时,杨驹踹了一脚已经改名为韩落的他,笑道:“傻小子,还不改口?”

韩落这才改口说道:“韩落多谢公子!”

如此,韩落、韩狼都顺利成了韩炜的家将,皆大欢喜。

放下韩炜带着韩落、韩狼去了市肆不提,只说说这白狼族。

白狼族属于白狼国,曾是一个兴盛繁荣的国度,并和大汉保持着良好的关系。史书记载:汉明帝时,白狼等百余国,户百三十余万,口六百万以上,举种奉贡。追本溯源,白狼族以白狼为民族图腾,犬戎族也自称自己的祖先是二白犬,并且是以白犬为图腾的西北最古老的游牧民族,属于西羌。所以,白狼族便是犬戎的后裔。

犬戎人豢养獒犬,匈奴人驯服飞鹰,这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。而这些豢养动物的技艺,都是游牧民族狩猎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。更多时间,他们并不会把这些动物当作宠物来看待,而是以朋友的方式相处。

到了东汉末年的王公贵族都喜欢斗犬,一条上好的獒犬在市肆之上那可是价值千金的。再有狩猎之时,带上自己驯养的飞鹰捕捉野兔这些弱小的猎物,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,只是养鹰太繁琐,所以鹰的价钱反而比獒犬要逊色许多。

韩炜骑着墨狮子,韩落、韩狼一左一右拱卫两厢。而大管家任清风,骑着一匹毛驴头前引路,毕竟在市肆之上,他已经混的相当熟络,买卖物什也是行家里手。

刚进市肆,有不少商户都跟任清风打招呼:“哟,风大管家来了?今天买点什么?看看我这板肋肉,刚切得,拿回去下酒再好不过。”

“张屠户,生意兴隆。不过,在下今日可不买肉,还有重要的事情。”任清风一拱手,十分客道。

过往七八家的商户任清风几乎都打过招呼,韩炜看在眼里,觉得带着清风来实在是明智的选择。

又往前走了不远,只见一群人围着,密密麻麻。人群之上,盘旋着一只大鹰,忽上忽下,还能做不同的飞行动作。那训鹰之人,扔起一根树枝,这大鹰鹰爪一勾,便抓个牢靠,引来阵阵叫好。

这大鹰头顶黑褐色,羽毛尖长,呈柳叶状,羽端金黄色,具黑褐色羽纹。金黄色的鹰喙修长,尖端乌黑。锋利的鹰爪苍劲而有力,鸣叫一声,让人听得振奋不已。

韩炜马上问清风:“风叔,这可是你说的武威金雕?”

“回公子,正是这金雕,可有灵性了。”清风一指那金雕,对韩炜说道。

“阿落,这武威金雕如何?可驯乎?”韩炜问身边的韩落。

韩落苦笑一声,摇摇头说道:“公子,恐怕不行。这头金雕都认主了,咱们就算买来,它也会绝食而死。”

韩炜一阵失落,不过他心里也明白。也暗自说道:不愧为飞禽霸主,性子也是桀骜不驯呢。不过,他还是不死心,想去再去看看,遂说道:“来都来了,就去看看这金雕的威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