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一章(1 / 1)

一望无际的荒草,站在山坡上往下看,啥也没有。

这是荒年。

杨曼本来只是兖州大学的一个普通大一学生。

没什么实力,仅仅是凭着自己满了十八岁,跟爷爷舅舅打官司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赔偿金。

她的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因为交通事故双双死亡。

吸血鬼一般都两家人以抚养她为由,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拉锯战。

谁也没想到,一个小女孩,竟然会被亲人告了,捍卫自己的权利。

当然也有无数网友骂她是白眼狼。

更多的是像她一样的人给她跪了,她做了自己想做不敢做的事。

拿回自己的钱之后,她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子装修。

万万没想到,一觉醒来。

就到了这鸟不生蛋的地方。

她在双十一囤了不少的洗衣液卫生纸方便面防晒霜,以及各种打折的衣服。

好几千币。

快递还没收,她就穿越了。

这一波,血亏。

后面背靠着大山,前面一小块块平地上面,是她贷款在五环外买的独栋小别墅。

复式两层,二楼有一个大阳台,楼顶是储物间,上面是金闪闪的琉璃瓦。

凭她十年老书虫的看书经验,她确定无疑的穿越了。

金手指,就是她这栋刚买的房子。

所以,她穿越是来干嘛的。

难道是老天爷早就看穿了她想要大学毕业就退休这个想法,所以才会把她送来这里。

你送人穿越你也眼睛擦亮一点。

扑街。

杨曼这栋别墅一共两百多平,上下加上保姆房一共七个卧室。

厨房就装了两个煤气灶,可以同时煮四个锅。

魔都的房价感人,多少白领都只能住郊区。

她是打算把这些房子租给那些白领,自己毕业就开启养老模式的。

夭寿。

好在,她处心积虑买来的房子,跟了来。

不然她一定先马上上吊,用极端的方式穿越回去。

古代有什么好?

商周秦代的人都吃小米和馍馍。

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才有了大蒜、黄瓜、香菜、大头菜、胡椒、葡萄。

盐巴是奢侈品,牛是保护动物,吃牛偿命。

魏晋时期,才有茄子、芹菜、冬瓜。

隋朝才有莴笋。

唐朝时候白萝卜还是贡品,波斯菜直接叫成了菠菜。

宋朝才有炒锅。

元代以后才有辣椒和西红柿。

作为一个正统的华为人,怎么可能放弃酸甜苦辣咸中的任何一个味道。

试问,没有辣椒的生活没有灵魂。

没有手机空调和fi和冲水马桶,这样的生活不如让她去死一死好了。

什么和皇帝皇子来一场以性命为赌注的恋爱?

我牙刷都不和别人共用,你要我和别人共用黄瓜。

您是不是对共享经济什么误解。

元明清三代,女人的地位高的令人掩面而泣,一个人是多想作践自己才会愿意去古代和生殖癌的男人们谈恋爱。

单身它不香吗?

现在的问题是她一个小时前点了两杯奶茶,一杯烧仙草半糖不要花生,一杯半糖超级水果茶全冰。

现在,它们就放在门口的封闭式鞋架之上。

门口到大厅那段她做了一个玄关,白了两排可以容纳超过五十双鞋子的鞋柜。

毕竟这个房子,她就是装来出租的。

这些细节要考虑到,以后的租客都是她的衣服父母,她怎么能不面面俱到。

两杯奶茶就这么冒着冷气带着水珠放在棕色的鞋柜上。

她嫌弃白色不好打理,久了会发黄,万一有些租客不爱干净。

她抱着试试的心态,又在支付宝下单了一份冒菜。

一个小时后,又放在了鞋柜上。

外卖小哥留言一直敲门没人应,电话通话中,放门口了。

杨曼点了五星好评,享受商家缺斤少两的冒菜。

她一下午就研究这个网购功能了,基本上东西都能买。

她只能点好评和收货,不能发出任何评价。

甚至好接到了两个快递配送信息。

她门口多出了一个快递柜。

巨大那种。

就一个柜子。

绿色,上面写着邮政。

大的可以收一个床垫。

所以,她这是带着家和网购穿越了吗?

现在,她对自己穿越已经没有任何意见了。

她父母留给她的钱现在还剩下三百多万。

每个月房贷就要六千多。

三十年大约两百一十万。

还有水电和物业费一年差不多要一万块。

可自由安排的资金在一百五十万左右。

刚才点餐的时候,她的余额的确减少了,那么金钱应该是不受时空限制。

提前开启养老模式,貌似也不错。

只是一个人太过寂寞。

在一个人煲剧玩手机过了一周后,她给自己制定了养老计划。

每天八点起床,八点半吃早餐。

然后去给外面那片地做开垦,她要种花。

弄一个小花园,然后种点菜。

十一点开始休息,吃午饭。

睡一会儿午觉,下午继续劳作。

晚上看电视,玩手机,十点睡觉。

在网上买了全套的开荒工具,种子化肥后,三天后快递到达,她开启了农作模式。

顺便买了一只哈士奇回来养。

网购了一个笼子,给哈士奇当家。

杨曼确定这里是大山里面,她在房子的各个角落安装了监控,发现了狮子老虎豹子麋鹿等等珍稀野兽的珍贵影像。

但是,她确定自己晚上没有听见那些动物的叫声。

它们似乎无法接近这栋房子附近,距离大约是十米左右。

当她把一根水管丢出来那个范围,那根水管附近,那些野兽也不敢接近。

这算是……金手指吧!

杨曼很喜欢这种正常的,没有压力的养老生活。

小时候看爸爸和妈妈的家人撕逼撕多了。

她对亲人一个词很反感。

她觉得自己成了一个社恐患者。

换一个学校,就会把以前的朋友弄丢。

现在她微信里面,好多人都是不联系的。

人家发来一个问号的信息,她也不想回。

哈士奇取名叫做哈比,除了颜值,一无所有。

在开荒的时候,她特意做了一个巨大的狗狗游乐场给他玩。

雏菊长得最快,一个多月就冒头开花了。

杨曼不敢离开房子的附近去探索周边的环境。

也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。

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安居乐业。

唯一的缺点,就是美容美发美甲要自己做。

她毕竟只是十八岁的小姑娘,怎么可能不爱美。

这样平静的生活,终于在一天被打破。

那是一个不太宁静的黄昏。

站在院子里,连飞鸟都叫声都没有。

一个穿着古装衣服的男子,骑着马,摔倒在了杨曼的院子里。

大夏皇四子李云熙被卷入皇位之争。

今日骊山秋狩,他被刺客暗杀,侍卫们拼死血战,他才就侥幸逃脱。

见前方有一小楼,园中景色精致,百花错落。

以为是山间农户。

李云熙堕马,往院子里面去。

杨曼听见外面的马蹄声,通过监控看见一个衣着华丽的男人腿上带着半只残箭。

跑进了她的院子。

杨曼惊呆了,立刻出门去。

她的院子别说人,就是一直鸟都没飞进来过。

动物们连她家都看不见。

她穿着工装裤,散着头发和李云熙打了一个照面。

李云熙见这个女子披头散发,衣衫不整,奈何她是目前唯一能求救的人。

“姑娘,借你家避一避,将来我必有重谢。”

杨曼目瞪口呆“你能看见我家?”

她不想惹麻烦。

所以没打算把这个一身血脏兮兮的男人带回房间。

开玩笑,地板很难擦的好吗?

男人的马站在院子的范围外,吃着草,不可能离开主人。

后面一群黑衣人追兵,已经骑着马跟来了。

李云熙心下一紧,今日他怕是要命丧于此,连忙对杨曼说“到底是我连累了姑娘,你赶紧躲起来?”

杨曼不知所措,这人还有点良心,不过脑子不太好使。

她掏出手裤兜里面的防狼喷雾和电击枪。

网购的。

草率了。

动物们不敢来,不代表人不能进来。

还是要准备一个高压电围墙才完美。

不想,那些黑衣人站在她院子的范围外,看着那匹马儿。

为首的那个黑衣人拉下面罩,说“看来李云熙弃马而逃了,前面一马平川,应当是躲进了山林之中,我们回去搜。”

李云熙乘机看清了来人的面目,他不认识。

但是他敢直呼他的名字,必然不是一般人。

最后,他们慌着追击李云熙,甚至没有杀死李云熙的马。

杨曼看着目瞪狗呆的李云熙,问他“喂?你能看见我和我家?那好,我帮你治伤,那匹马,归我了。”

李云熙还沉浸在那些人看不见他的震撼之中。

和命比起来,这匹马当然是次要的。

杨曼先去把这匹高大英俊,皮毛油光水滑的马儿牵回来,绑在了哈比游乐场的柱子上面。

对他说“马儿马儿你乖乖的,你的主人手上了。外面多的是豺狼虎豹,你可千万别把绳子挣脱了,跑出去啊,会被他们吃掉的。”

又对游乐场里面的哈士奇说“哈比,看好你新的小伙伴,要是他跑了,就你大声叫。”

哈比嗷呜嗷呜的叫了两下,表示知己知道了。

对于这个新来的傻大个,他有一些畏惧,还有一些升职加薪的错觉。

杨曼这才转头去把李云熙扶回家。

让他坐在玄关,自己进屋去拿医药箱。

剪头没有贯穿小腿,箭身已经折断,没拔出来应该是怕拔出来大出血。

杨曼先拿了两颗布洛芬给他吃“这是止痛药,等一下我给把箭头拔出来,喷酒精,会很痛的,你忍着一点。”说着给他一个卷成圆的毛巾。

李云熙观察了一下室内,发现这里的装饰摆设跟一般家庭大不一样。

特别是中间那个闪亮亮的水晶灯,比正大光明殿的十二连枝龙抬头灯还要金碧辉煌。

照的整个大厅,亮如白昼。

杨曼用剪刀剪开他的裤子,用酒精消毒。

玄关地上都是血水。

她找了一块塑料布垫着。

这伤口程度,像是被一个大铁钉戳了进去。

杨曼看了一箭头,问李云熙“我不会看,你看这个淬毒没有?”

李云熙摇摇头,他并没有感到除了伤口疼以外的感觉。

杨曼戴着一次性手套,准备挤一挤。

刚才在网上查的,要把沾了碘伏的棉布塞进伤口清洗。

她觉得自己真的做不到。

就把步骤说明了一下,让李云熙自己操作。

关二爷可以刮骨疗伤,她相信眼前这个人也可以,都是古人对吧。

四舍五入算是一个系。

李云熙还没听说过这种操作,但是看她信誓旦旦样子,以及她刚才给自己吃的药,真的让他没感到多少痛。

他选择相信。

李云熙在这一会儿时间,已经脑补完了她的来历。

刚才她问自己可以看见她和她的家?

根据黑衣人的反应,一般人都应该看不见她和她的家。

她这样美丽善良,应该是这里的山神吧!

山不在高有仙则灵。

果然如此。

骊山不过是大夏境内众多的山脉之一,可偏偏历代帝王都喜欢来这里建造行宫陵寝。

传言始皇帝的陵寝就在这里骊山之北。

他从前只是引为笑谈,若是始皇帝之墓真在骊山,那这千年,皇室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。

但是他现在相信了。

他没有找到始皇帝墓,但是他遇见神仙了。

父皇又如何,太子又如何?

他们见过神仙吗?

皇子之中,他果然才是最特别的那个。

论才华,相貌,智慧,他都在其他皇子之上。

凭什么,就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,他就要低声下气的去讨好所有人。

李云熙觉得,自己是有仙缘的人,从前不敢明目张胆的野心,此刻仿佛一粒种子落入肥沃的土地之中,迅速的生根发芽,长成参天大树。

杨曼不敢看,一会儿,李云熙的脸色已经惨白的不像是白纸了,透着灰色。

看起来像是行将就木的人。

杨曼帮他包扎好,拿杯子调了盐水和葡萄糖给他喝。

又找出了消炎药阿莫西林给他好吃。

李云熙都乖乖听话的吃了。

吃完,还没来得及歇一会儿,就想跪下谢谢她的救命之恩。

“大夏平帝第四子,李云熙,谢过仙人救命之恩。”

杨曼脑门一紧,随手捡到皇子,果然是穿越标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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