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琛的身边,坐着两位端庄优雅的夫人——欧阳琛的母亲和奶奶。
欧阳夫人穿着一身藕粉色的旗袍,裙摆上绣着精致的玉兰,气质温婉;欧阳老夫人则穿着一身暗红色的丝绒旗袍,满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,戴着一串圆润的珍珠项链,贵气逼人。
她们也正微笑着看着台上的余欢欢,眼神里满是欣慰和喜爱,那笑容,是发自内心的认可,没有一丝一毫的勉强。
而在后台的入口处,刘雪梅却站在阴影里,死死地盯着舞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女孩。
她原本以为即使自己拿不到好名次,但是能看到余欢欢丢脸就足以大快人心。
可此刻,看着余欢欢收获满堂喝彩,看着评委们毫不掩饰的赞赏,看着欧阳琛眼中那毫不掩饰的爱意与骄傲,她的脸色惨白如纸,眼底翻涌着嫉妒和不甘,那眼神,像淬了毒的刀子,恨不得将台上的人凌迟。
她的指甲深深嵌入掌心,渗出血丝,却浑然不觉,嘴里低声地咒骂着,与周围的欢呼声格格不入。
她后悔了,其实上一次她就为余欢欢做嫁衣,可是她偏偏心存侥幸,觉得那只是凑巧了。
可惜她后悔得太早了,不是每一次做错事都会被人原谅的。
比赛结束后,评委们开始紧张地打分。
大屏幕上滚动着选手的名字和分数,红色的数字跳跃着,牵动着所有人的心。
余欢欢的分数一路遥遥领先,9.8分,9.9分,10分的满分接连出现,将其他选手远远甩在身后,差距一目了然。
终于,主持人拿着话筒,快步走上舞台,他的声音带着难以抑制的激动,微微发颤:“各位来宾,各位评委,经过激烈的角逐和公正的评判,本次星海杯钢琴大赛的冠军是——余欢欢!”
话音落下的瞬间,整个大礼堂再次沸腾起来!
欢呼声、掌声、尖叫声交织在一起,震耳欲聋。
彩带从穹顶飘落,红的、黄的、蓝的、紫的,如同彩色的雪花,纷纷扬扬地落在余欢欢的肩头,落在她的头发上,落在那座沉甸甸的水晶奖杯上。
余欢欢站在领奖台上,手里捧着那座水晶奖杯。
奖杯的底座是剔透的水晶,雕刻着繁复的花纹,顶端是一个展翅的天鹅造型,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来,却烫得她心口发热。
她看着台下欢呼雀跃的人群,看着欧阳琛那充满骄傲的眼神,看着他身边两位夫人欣慰的笑容,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成就感。
原来,站在顶峰不只是为了个人名誉,能够让自己在乎的人,为自己骄傲,也是一件如此幸福的事情。
她微微扬起下巴,嘴角的笑容明媚而耀眼,像一朵迎着阳光盛开的向日葵,灿烂得晃眼。
今天的比赛,可能只是一个开始。
走下领奖台的那一刻,余欢欢还没站稳,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大步朝着她走来。
欧阳琛大步走到她面前,二话不说,一把将她揽进怀里。
男人的怀抱宽阔而温暖,带着淡淡的雪松香气,是她最熟悉的味道,也是让她最安心的味道。
他低头,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印下一个纯粹的吻,任谁都看得出他对眼前之人的珍视。
周围的记者们瞬间沸腾了,这可是东辰集团掌权人第一次公开示爱,大家纷纷举起相机,按下快门,闪光灯连成一片,亮得刺眼,记录下这甜蜜的一幕。
谁不知道,东辰集团的总裁欧阳琛,是出了名的冷面阎罗。
在商场上,他杀伐果断,手段狠厉,从不给对手留一丝余地;在生活中,他清心寡欲,不近女色,身边从未出现过任何女性的身影,无数名媛淑女趋之若鹜,却连他的身边都靠近不了。
可此刻,他看着怀里女孩的眼神,温柔得能滴出水来,那是连瞎子都能看出来的偏爱。
“我就知道,我的女孩最棒。”欧阳琛的声音低沉而温柔,贴着她的耳廓响起,带着滚烫的温度,像是情人间的呢喃,“辛苦了,欢欢。”
余欢欢埋在他的怀里,她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声音软糯得像。
可除了刘雪梅还有人同样觉得这一幕很刺眼。
陆明宇站在音乐厅的角落里,手里把玩着一枚铂金戒指,戒指上镶嵌着一颗碎钻,在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。
他的眼神晦暗不明,像是藏着一潭深水,看不清底。
他本来是心血来潮,来音乐学院打听一下那个跟自己春风一度的女人——林薇薇,那天晚上的疯狂还历历在目,林薇薇的欲拒还迎的姿态让他颇有几分回味。
可刚走到音乐学院门口,就看到了星海杯钢琴大赛的宣传海报,想到调查资料里那个林薇薇好像就是钢琴系的,说不定能在这里看到她的表演,于是,他跟着路引来到了比赛的大礼堂。
然后,他就看到了余欢欢。
此刻的她,站在领奖台上,光芒万丈,美得让人移不开眼。一袭月白色的长裙,衬得她肌肤胜雪,眉眼如画,举手投足间,都带着一种自信从容的风情,像一朵怒放的红玫瑰,娇艳欲滴,却又带着刺,诱人采撷。
更让他在意的是,那个高高在上的欧阳琛,竟然会那样温柔地抱着她,还亲吻她的额头,眼神里的深情,几乎要溢出来。
演得倒是逼真,陆明宇的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。
如果他不知道欧阳琛的怪癖他就真信了欧阳琛动了凡心。
陆明宇的手指微微收紧,戒指硌得指节发白。
他要是没记错的话,那晚在会所,余欢欢的第一选择明明是他。
要不是林薇薇突然横插一脚,他怎么会错过这么一个尤物。
想到这里,陆明宇的心里,突然生出一股莫名的情绪,像是嫉妒,又像是不甘,还夹杂着一丝扭曲的征服欲。
欧阳琛的女人?
那又怎么样。
陆明宇的眼底闪过一抹晦暗的光,唇角的笑容变得意味深长。越是别人的东西,他越觉得有挑战性。
余欢欢,这个名字,他记下了。